公司法律网
首页
公司法
公司法律网
:公司法:公司法问答
对违反消极资格规定任职的行为如何处置?
作者:公司法 文章来源:人大网 点击数: 点击进入:
法律咨询热线
主题链接:
在现实中有一些公司或者机构、部门违反了关于公司负责人任职消极资格的规定,选举、委派或者聘任了一些不得担任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人员担任这些职务。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任职,一律不予承认其合法性,就是从法律上予以否认。所以对于违反消极资格规定,选举、委派董事、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,该选举、委派或者聘任无效。这里所指的无效,一是指选举、委派或者聘任的行为是无效的、不能成立的;二是指不得任职的人所任职务是非法的、不能产生效力的。
主题链接:
上一篇文章:
什么样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、监事、经理?
下一篇文章:
为什么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?
联系我们 | 业务合作 | 网站地图 | 免费声明
Copyright© 2005-2007
公司法律网
沪ICP05016999号